编造《附佛外道名单》罪大恶极,谁来追究网络诽谤者的罪行?

编造《附佛外道名单》罪大恶极,谁来追究网络诽谤者的罪行?

这几年,许多原本有那么一点点善根的佛弟子被一份流转在网络的《附佛外道名单》《邪师邪居士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给愚弄了!!!

这是一篇类似于消息体裁的文章,权且当之为消息吧。我们来分析一下,伪造者是怎么样玩弄大家的:

一、看消息的用意。这篇文章的矛头真正指向的是第三世多杰羌佛、阿王诺布帕母以及大成就者多杰洛桑法王,所以排在最前面。名单后面还添加了一大串真正的邪师骗子如“宋七力、萧平实”等在内的几十个名字进行点缀、烘托,让你信以为真,足可见用心之险恶。此外,在不断变更的名单中,连伟大的古德宗喀巴大师、莲花生大师及六祖慧能大师、憨山大师等都在其中,让人误认为只剩下发布者似乎才是真正的“佛教宗师”了。

二、看消息的源头。消息都有个源头,要看看消息源头是否真实。这份消息说是由“中国民宗局、中国反邪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公布,而“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反邪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权威网站根本就没有这份名单。这充分说明,《附佛外道名单》根本就是伪造的,谁相信,谁就被愚弄了!

三、看权威文件。宗教问题事关整个民族宗教的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的稳定和世界的和平,因此,如果是国家机关要公布名单,那一定要有文件。

  正规文件是什么样的呢?

(一) 要用红色文头。文件要编号(如下图)。

(二)、文件后面要落款,要加盖公章(如下图)。

 而网络上的这份名单,既没有行头也没有公章,怎么能称“公布”二字呢?!当然,这些伪造者再怎么狗胆包天,也不敢做私刻公章,假发公文的事。

伪造者尽管如此的狡猾和“谨慎”,但还是要戴上法律的手铐和脚铐。据权威律师分析,这份名单,已经触犯了刑法,犯了网络诽谤罪。

    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信息等传播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这是一种典型的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法律法规条文还规定,如果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 则又构成诽谤罪。属于双重罪名。

以往,网络诽谤的责任承担者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诽谤言论的作者;另一部分是诽谤言论的传播者。编造诽谤言论者,自然会被起诉诽谤,那些只是用手指轻轻一按,通过电子邮件把这些言论转而传递出去的人,也可以被起诉诽谤。根据解释的第八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那么,诽谤者将要尝受什么样的责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至于第三世多杰羌佛是什么样的师,如果你真想学佛,就请看中新网(国家权威通讯社之一的中国新闻社网站)2000年北京5月19日消息《第三世多杰羌佛云高益西诺布被公认为显密圆通五明俱足的大法王正宗佛教大师》及由国家权威的新华社西方四大通讯社之一的路透社直接供稿的《亚洲新闻周刊》之文《新闻调查见底第三世多杰羌佛》吧!那么,他们就再也愚弄不到我们了。

作者:般若斋主人

(出处: 吉祥地_佛教论坛_中国佛文化论坛网)www.jxd0.com